逍遥右脑 2016-07-29 14:29
君主立宪制含义:
君主立宪初是资本上义国家用宪法限制君主权力的政治制度,分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(英国)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(德意志第二帝国)。一切都要由法律决定,君主没有实权,而且本身也要遵守法律。
实行原因:
根本原因:17世纪。新航路开辟后,英冈资本主义发展,资产阶级和具有资产阶级倾向的新贵族形成并壮大
直接原因:斯图亚特工朝国王詹姆上一世和查理一世信奉“君权神授”,厉行专制,阻码了资本主义的发展,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受到侵犯,他们要求限制王权
君主立宪制特点:
君主权力受到法律限制,议会权力高于王权,司法权独立于王权(议会是权力中心);
国王统而不治,成为虚君;
内阁对议会负责;
随着议会改革的推进,选举权不断扩大。
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背景:
经济基础: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;
政治前提: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;
历史传统:议会、自由大宪章和宗教改革;
理论依据:英国启蒙思想家(洛克)的影响;
正式确立:《权利法案》的颁布;
发展完善:责任内阁制和议会改革。
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:
确立标志:1689年《权利法案》的颁布。
一条主线:议会的发展演变。
两个趋势:国王权力逐渐削弱和议会权力不断增强。
三个转移:立法权力由国王转移到议会;行政权力由国王转移到内阁;政治权利由贵族民主转移到工业资产阶级民主,并下移到公民民主。
作用:
①为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
②结束了封建专制制度,使英国走上政治民主化的道路,避免了专制独裁统治
③不同利益集团通过议会和平斗争,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冲突,保障了政治稳定
④为世界上很多国家树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模式(对欧美有深远影响)
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组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