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次鸦片战争《瑷珲条约》内容
逍遥右脑 2016-04-20 10:21
《瑷珲条约》是由俄国和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在1858年5月28日(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,当时俄国使用的儒略历1858年5月16日)瑷珲(今黑龙江省黑河)签定的条约,该条约令中国完全失去了对黑龙江以北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,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性割让领土最多的条约。此条约当时未经清政府批准,但后来在中俄北京条约中确认。
条约内容:
《瑷珲条约》主要内容为:黑龙江以北、外兴安岭以南即外东北6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划归俄国,瑷珲对岸精奇哩江(今俄国结雅河)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(后称江东六十四屯)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;乌苏里江以东的领土划为中俄共管;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允许中、俄两国船只航行。条约生效之日,于1689年签订的尼布楚条约中确定的国界同时作废。这个条约和1860年签订的北京条约确定了俄国在远东的现代疆界。
签约过程:
1856年10月(清朝咸丰六年),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。1858年5月,英法两国的舰队攻占了渤海岸边的大沽,逼近京津。这时,沙俄东西伯利亚总督尼古拉?穆拉维约夫率领哥萨克部队,声称要“助华防英”,在两艘炮舰护送下来到瑷珲城内与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谈判,要求废止中俄《尼布楚条约》中对两国边界的规定。奕山最终屈服,于28日与穆拉维约夫签订了《瑷珲条约》。
签约方的反应:
在中国方面,清政府在条约签订之后不仅没有批准《瑷珲条约》还处分了奕山等人。但该条约在后来的《中俄北京条约》中得到了确认(以及追加割地)。
在沙俄方面,圣彼得堡的中央官员起初并不赞同尼古拉?穆拉维约夫逼迫中国交出黑龙江北岸的做法[1],认为外兴安岭地区人烟稀少,难以迁移和维持足够的军队以防守这些地区。但穆拉维约夫成功说服政府批准从环贝加尔湖地区迁移农民(经营采矿业)和哥萨克部队,最终巩固了俄国在新占领地区的势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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